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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殴打恋人致死后潜逃 4名亲友因窝藏获刑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5月23日03:24  兰州晨报

  本报讯(记者郭玉红)嘉峪关一男子殴打恋人致死后仓皇逃跑,终因故意伤害(致死)罪获刑15年。其一干亲朋好友各尽其能鼎力相助,因窝藏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至缓刑1年不等。

  2010年2月25日深夜,与女友怄气的嘉峪关男子小海,在女友租住屋内“大施拳脚”,其间他飞起一脚将女友踢倒在地,蜷伏在床脚的女友头部鲜血喷出后,女友舍友见状立即报警等候急救车。其间,言称投案自首的小海径自离去,逃往外地藏匿。其女友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。

  案发两天后,小海投靠兰州友人小宣。小宣先持个人身份证办理储蓄卡交给小海使用,后又留宿小海半个月之久并出资500元供其逃匿。同年9月30日,逃往他处的小海致电小宣央求帮忙向自己家人讨要生活费。小宣辗转找到小海的叔叔大林,将大林提供的2000元钱汇给小海。次年5月,小海又向异性好友阿娟求助,阿娟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其使用,并先后两次汇款1500元。3个月后,手头再度吃紧的小海又通过阿娟向母亲要钱,其母立即拿出5100元钱交给阿娟让其转交给小海。2011年“清网”行动中,小海落网,其4名亲友并肩受审。嘉峪关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作出如上判决。

  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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